国家发改委印发《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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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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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印发《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
来源: | 作者:pmocd0f9a | 发布时间: 2019-03-15 | 22 次浏览 | 分享到:

        绿色产业近年来虽然得到了大力的发展,但同时也面临概念泛化、标准不一、监管不力等问题。为进一步厘清产业边界,将有限的政策和资金引导到对推动绿色发展最重要、最关键、最紧迫的产业上,有效服务于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政策,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于近日印发《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目录》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六大类共211细分类绿色产业。

其中,节能环保产业大类中,涉及到建材及相关领域的有,高效节能装备制造中的节能锅炉制造、节能窑炉制造、余热余压余气利用设备制造、绿色建筑材料制造;先进环保装备制造中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装备制造;资源循环利用装备制造中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装备制造、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装备制造,建筑废弃物、道路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装备制造;节能改造中的锅炉(窑炉)节能改造和能效提升、余热余压利用;资源循环利用中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清洁生产产业大类中,涉及到建材及相关领域的有,生产过程废气处理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中的工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生产过程废渣处理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中的工业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

        清洁能源产业大类中,涉及到建材及相关领域的有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和运营中的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

        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大类中,涉及到建材及相关领域的有,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中的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绿色建筑、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装配式建筑、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物流绿色仓储。 绿色服务大类中,涉及到建材及相关领域的有,项目运营管理中的排污许可及交易服务、碳排放权交易服务;项目评估审计核查中的碳排放核查;监测检测中的污染源监测;技术产品认证和推广中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推广、绿色建材认证推广。 各地方、各部门要以《目录》为基础,根据各自领域、区域发展重点,出台投资、价格、金融、税收等方面政策措施,着力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国内经验交流,推广壮大绿色产业的经验做法,推动建立《目录》同相关国际绿色标准之间的互认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联合各部门,在权限范围内对各地区和从事相关工作的协会、委员会、认证机构、企业等进行指导或检查。各地方在贯彻执行《目录》的过程中,如遇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要加强《目录》与既有绿色产业支持政策的衔接,妥善处理存量资金和项目,逐步根据《目录》调整政策支持范围。既有政策的数据统计可按《目录》公布前、《目录》公布后分别进行统计。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联合相关部门,逐步制定以《目录》为基础的细化目录或子目录,指导各机关、团体、企业、社会组织更好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着力提高《目录》的可操作性;依托社会力量,设立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为《目录》在各领域的落实、细化目录和子目录的制定、绿色产业标准制定等工作提供相关专业意见。逐步建立绿色产业认定机制,有序引入社会中介组织开展相关服务;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任务、资源环境状况、污染防治攻坚重点、科学技术进步、产业市场发展等因素,适时对《目录》进行调整和修订。